別讓“兒童友好”止步于漂亮的設施
| 2026-03-18 16:54:25??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兩部門印發意見,全面推進兒童友好建設。從“城市試點”到“全社會建機制”,這一轉變令人欣喜。 然而,在各地大力建設兒童公園、母嬰室、游樂場的同時,一些精心打造的兒童設施,卻因“怕出事”被圍欄攔住,甚至因一次意外投訴就被拆除。這提醒我們,兒童友好建設的真正難點,或許不在于投入多少資金建硬件,而在于能否從“理念倡導”轉向“制度保障”,讓兒童的視角成為社會決策的自覺。 公共政策若缺少“一米高度”的考量,再華麗的設施也可能淪為“花架子”。今年兩會上,有代表委員建議通過“兒童議事會”收集意見,推行“1米高度看公園體驗”,這正是對“問計于童”的務實探索。只有讓孩子“說得上話”,且“說了有人聽”,公共空間的適兒化改造才不會華而不實,免費優待政策才能精準惠及更多兒童。比如,東莞的“全域兒童”概念、昆山將橋下“灰空間”變為兒童樂園的實踐,正是傾聽兒童需求、盤活存量資源的生動樣本。 兒童友好設施多為公益屬性,但現有法律對其“安全保障義務邊界”界定模糊,讓不少建設方“投鼠忌器”。一旦發生意外,無論設施是否合規,管理者往往面臨無限責任壓力。要破解“建而不用、怕責閑置”的困局,必須筑牢法律與制度的“防護網”。一方面,需細化兒童友好設施的建設標準與管理規范,通過地方條例明確運營方的合理責任邊界;另一方面,應推廣場所責任險、意外險等風險分擔機制,設立專項基金為極端糾紛提供兜底,讓建設者敢投入、管理者敢開放。 兒童友好建設不是單一部門的“獨角戲”,而是涉及規劃、教育、交通、衛健等多領域的“系統工程”。城市更新中,可借鑒“15分鐘兒童友好生活圈”理念,將閑置空地改造為口袋公園;農村地區則需結合鄉村振興,優先配置基礎活動設施,推廣“兒童之家+關愛站”模式。同時,要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將兒童友好指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并引入第三方評估,確保政策從“紙面”落到“地面”。 兒童友好建設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從“有”到“優”、從“城市”到“農村”的全覆蓋。這其中,法律保障是底線,兒童參與是核心,多元共治是路徑。唯有將“兒童視角”貫穿政策制定、設施建設、服務供給的全鏈條,才能讓每個孩子都能在陽光下自由奔跑,在笑聲中健康成長。 當孩子的意見成為城市規劃的參考,當農村娃也能享受同等的活動空間,兒童友好才真正從口號變為文明的溫度。(丁慎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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