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P分“詐胡”,不能止于道歉
| 2026-03-18 16:54:26??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在2026年廣東省考中,某法官助理崗位的考生,將自己原本65.3分的筆試成績P圖篡改為79.7分,并故意將虛假成績單散布給第二、三、四名的考生,以期嚇退競爭對手。事后,涉事考生雖已道歉,但是這種惡劣的考試欺詐行為,決不能止于道歉,需要深挖背后價值觀扭曲、監管機制缺陷等深層因素,才能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公考P分“詐胡”亂象的出現,首先源自價值觀的扭曲。前不久,一份“公考圍崗”案件判決書引發輿論關注,考生李某與培訓機構串通,非法攫取5000余條公民信息,兩年內虛假報名700余次,企圖以“數字圍堵”嚇退部分競爭對手,與此次事件幾乎如出一轍。一些考生由于人生觀、價值觀出現偏差,把投機當作“上岸”捷徑、將“競爭”扭曲為不擇手段的博弈,在自知實力不濟的情況下,采取“P分”“圍崗”等伎倆,這是思想“總開關”出了問題的典型表現,殊不知,公考選拔的不僅是能力,更是品行,是對規則的敬畏之心,如果沒有真正的競爭實力,任何“捷徑”都換不來未來的安穩,只有抱定為民服務初心,認真準備考試才是公考正道。 公考P分“詐胡”亂象的出現是一面鏡子,映照出公招工作中信息透明化短板。正是因為在公考查分的過程中,考生只能看到自己的分數和名次,卻無法了解同崗位競爭對手的情況,所以才讓P分造假者有了可乘之機,相關部門要完善成績查詢與信息公開技術防線,盡量做到既保護考生隱私,又能防止此類利用信息差進行欺詐行為的發生,擠壓違規違紀操作空間,同時,還要加大對“公考作弊”行為的處罰力度,提升相關人員的違法成本,依法依規取消作弊者的錄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以“事前防范、事中阻斷和事后追責”閉環,守牢公考公平底線,確保篩選出德才兼備的公職人員。(李發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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