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
| 2026-03-19 09:25:28??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當前,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進入深度融合階段。數據顯示,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預計突破萬億元,數字產業業務收入同比增長約9%。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健全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高質量數據集”。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其價值釋放的深度與效率,正日益成為衡量經濟發展質量與韌性的重要標志。 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是一個從傳統要素驅動向數據要素驅動轉變的過程。在創新驅動層面,數據的流通、融合與應用正催生新的技術范式、商業模式與產業形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持續深化。統計顯示,2025年,“東數西算”工程深入推進,全國80%的智算資源集聚于八大樞紐;全國算力資源監測調度體系初步建立,可監測與可調度算力資源分別達85.7萬PFlops與9.6萬PFlops。數據要素市場的加速培育,為人工智能等前沿產業的創新注入動力。 在治理現代化層面,數據要素的深度應用為精準決策、動態調控與風險防控提供了全新路徑。2025年,全國一體化公共數據資源登記體系基本建成,實現省域全覆蓋,登記量超過13萬項。國家數據局指導全國數標委研制數據基礎設施、數據產品等相關國家標準與技術文件48項,牽頭發布元數據、數據質量等4項國際標準,并組織開展標準驗證試點,成立6個行業應用組。 我國在釋放數據要素價值進程中,仍然面臨多方面挑戰。例如,數據產權界定、流通交易與收益分配等基礎性制度尚不健全,制約了數據資源的市場化配置效率。又如,覆蓋數據采集、治理、分析到交易的全鏈條技術體系仍待成熟,隱私計算、區塊鏈等前沿技術與實際場景的融合深度有待加強;數據供給方、需求方與服務方之間的有效協作機制尚未完善,跨行業、跨領域的數據融合仍存在壁壘;等等。對此,須多措并舉,構建多方協同、生態共建的系統性創新體系。 基礎制度體系對數據要素市場發展至關重要。加快建立并完善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制度,明確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權利框架與運行規則。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科學合理的數據分類分級標準、質量標準、交易規則與安全評估體系,為數據要素跨區域、跨行業的合規高效流通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積極探索和推進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創新,在確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有序釋放公共數據所蘊含的巨大社會價值與經濟價值。 技術創新是驅動數據價值釋放的核心引擎。聚焦并重點突破隱私計算、區塊鏈、數據空間等關鍵使能技術,著力構建“數據可用不可見、用途可控可計量”的可靠技術支撐體系。深化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各領域的融合,針對不同行業場景開發定制化、智能化的數據解決方案。加強新型數據基礎設施與共性技術平臺的建設,有效降低廣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在獲取和利用數據技術時的門檻與綜合成本。 生態培育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障。積極鼓勵和培育多元化的數據服務商與第三方專業機構,在數據采集、集成、治理、分析、確權、評估、交易等全鏈條環節形成專業、高效的服務能力。支持建設一批數據要素產業園區、創新孵化平臺與示范基地,促進數據、技術、資本、人才等各類創新要素的集聚與優化配置。大力推動形成“政產學研用”緊密協同的創新聯合體,在重點行業和領域組織開展數據要素價值釋放的典型應用示范與標桿案例推廣。 安全與發展須實現動態平衡。在全力促進數據要素合規自由流動的同時,須同步構建完善且高效的數據安全保障與治理體系。強化對國家核心數據、重要數據的安全保護,完善數據跨境流動的安全評估與管理機制。推動各類企業建立健全覆蓋數據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內控制度與防護技術體系,持續提升全行業的數據安全風險防護意識與實戰化能力,在保障安全底線的同時充分釋放發展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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