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團”凌晨健走,治理不能“踢皮球”
| 2026-03-31 16:57:40??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有山西太原市民通過社交平臺反映稱,有一伙“暴走團”經常凌晨四五點在街道上列隊健走,同時使用音響播放音樂,周邊居民不堪其擾。(3月31日 杭州日報) 暴走團成員追求健康值得肯定,但自由需有邊界。凌晨四五點正是多數人深度休息的時段,“暴走團”近20人列隊出行還外放音樂,無視周邊居民的正常作息,長此以往必然激化鄰里矛盾,淪為公眾反感的對象。鍛煉本應利人利己,若只顧自身“氣勢”而罔顧他人感受,便違背了健身的初衷。 更令人無奈的是,市民舉報后遭遇部門推諉。社區稱活動在市政道路,歸城管管理;城管則表示噪音污染不歸其管,建議報警。面對群眾的合理訴求,相關部門不主動擔當、不積極協調,反而互相“甩鍋”,簡單一句“不屬于管轄范疇”,寒了百姓的心。城市治理本就需應對各類新問題、新矛盾,豈能因職責邊界模糊就放任不管? 記者通過12345熱線反映后,僅得到“2至5個工作日處理”的回復。一件看似微小的擾民事件,卻暴露出部分部門履職不力、作風漂浮的問題。當前全黨正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群眾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能否妥善解決這類民生痛點,正是檢驗執政理念、治理能力的“試金石”。 根據2022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及2026年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規定,在公共場所違反時段、音量規定使用音響器材,已構成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對于上述行為處罰措施是:經勸阻不改的,公安機關可處以警告、罰款,甚至最高10日拘留。城管、街道等部門亦有責任先行勸阻,而非將責任完全推給公安。這件看似“小”的擾民事件,實則是一道檢驗政府執政能力的“大題”。 如今事件經媒體曝光,希望暴走團成員主動調整鍛煉時間、降低噪音,自覺遵守公序良俗;更期盼當地相關部門摒棄推諉心態,主動履職、協同發力,從根源上化解矛盾。唯有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積極解決民生小事,才能真正踐行為民執政的初心,讓城市治理既有力度更有溫度。(苗鳳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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