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探店經濟才能“一路繁花”
| 2026-04-01 11:42:14??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視頻里說118元海鮮自助能無限暢吃大螃蟹、三文魚等100多種菜品,結果到店發現大螃蟹沒了,只有拇指大小的小螃蟹。”3月29日,湖南長沙消費者李女士告訴記者,自己被探店視頻“種草”后購買了海鮮自助套餐,傍晚6點到店卻被告知大螃蟹僅在下午3點~4點供應……如今,探店視頻已成為不少人尋找美食的依據。然而,記者采訪發現,不少看似真誠的個人體驗分享,實則是精心設計的商業推廣,消費者跟著視頻去打卡后遭遇“貨不對板”,菜品不新鮮、分量縮水、環境未達預期等問題屢有發生。(據3月31日《工人日報》) 所謂探店,是指網絡博主通過直播或者視頻等形式分享個人消費體驗,并對商家或品牌進行評價、推介的行為。對于商家而言,經過探店博主的宣傳,可以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而對于消費者而言,探店為消費者提供了直觀且實用的購物指南,還可以減少若干試錯成本,避免踩雷和入坑,其積極意義顯而易見。 然而,在探店模式給消費者帶來省心和便捷的同時,問題也如影隨形。不少看似真誠的個人體驗分享,實則是精心設計的商業推廣,消費者跟著視頻去打卡后遭遇“貨不對板”。《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商業推廣必須顯著標注廣告,打著“個人真實分享”旗號的收費推廣,屬于典型的互聯網隱性廣告,毫無疑問已經涉嫌違反法律規定。該管理辦法規定探店類商務合作視頻應顯著標明廣告,已經明確了探店博主們的身份及其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便于消費者區分普通的體驗分享和商業推廣,進而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空間,有利于維護消費者正當權益。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為政”。探店亂象頻出卻得不到根治,暴露出一些網絡平臺對相關內容監管不到位。平臺作為內容的傳播者和管理者,要“守土盡責”,對平臺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于探店達人發布的視頻和相關信息,平臺必須加強審查,及時發現并處理違規行為。另外,要建立嚴格的處罰機制,對違規博主、達人加大后續處置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 誠信是市場經濟之基,法律是剛性的約束。唯有嚴監管強執法,監管部門持續強化監管,平臺筑牢屏障,探店才能真正成為消費者的有益參考,讓消費者放心消費,從而推動“探店經濟”行穩致遠、一路繁花!(樊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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